第324章 代理人:张伟(1/3)

你给人造成了多少钱的财产损失,那就给人赔多少钱,这是最基本的要求。

通常呢,为了减轻刑事责任,被告人会在原价赔偿的基础上,做出额外的“补偿”。

这也是为了拿到被害人的谅解书。

你不肯多掏钱,对方凭啥谅解你呢?

本身就是产生矛盾冲突的双方,换句话说,本身就是有仇的。

说得直白点,被害人巴不得被告人多坐几年牢呢。

你不多给点钱就想从被害人手上拿到谅解书,这不是在想屁吃吗?

很简单的例子。

张三把李四的车子故意划了,4S店定损是1万。

这个金额,足够张三入刑了。

他给李四赔了1万,足够李四修车。

但对于李四来说,这1万也顶多只能让他修车,表面看上去似乎是恢复原样,但李四内心来说,难道就能这么简单谅解了张三?

抛开汽车维修造成的贬值不谈。

即便是不考虑贬值。

那么确实可以说,张三把李四的车恢复原样了。

可李四在修车过程中付出的时间、金钱、精力等,谁来弥补?

修车要不要把车开到4S店?

来回路途要不要花时间?可能还得请假。

修车要不要花时间?

修车期间,没车用会不会很不方便?打车的话,这是不是金钱支出?

这些对于李四来说,都是成本,都是代价。

张三看似照价赔偿,实际上对于李四来说,他的损失,根本就没有完全弥补。

而且!

除开这些可以量化的,具体化的损失之外,李四的情感方面,也不可能就这么轻易地“放过”张三。

不蒸馒头争口气。

张三故意划车,摆明了就是具有明显且强烈恶意的。

说句仇人不过分吧?

现在仇人即将面临刑事追责,对于李四来说,巴不得他多坐几年牢,巴不得他的刑事责任更重一些。

甚至不乏“老子一分钱不要,就是要你牢底坐穿”的态度。

这种情况下,张三想要减轻刑罚,最好的办法,就是多掏钱。

你给人造成1万的车损,在赔偿这个损失的基础上,不得多拿点钱来弥补李四的损失,平息李四的怒火?

比如,多给1万。

甚至多给2万,3万……

具体就看双方协商的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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